首先會想彙整並寫出這篇文章的原因,是朋友一直建議我,可以將我從面試到正式實習的經驗分享給未來有相同目標或方向的同學們參考,所以此篇文章僅是我個人的經歷分享,沒有任何商業用途。

正文如下:

一般實習資格都需要具備學生身份,實習的時間通常是暑假7月-8月,為期兩個月。至於會不會延長實習時間,要看個人表現與公司需求。投個人履歷應徵的時間大多集中在2月-5月;面試時間會在3月-6月之間。

我是在2013年應徵實習機會,分別投了Yahoo和IBM兩家外商公司,因為我一開始就只想去外商實習,所以並沒有投任何台商,但我想也是很多很好的台商也提供實習機會,例如台積電。

最後我兩家外商公司都有拿到offer,我選擇了Yahoo,雖然IBM的職缺也同樣吸引我,但我一直很想體驗網路公司開放式的工作環境和活潑的氣氛。

在分享面試經驗之前,稍微說明我是資訊背景的學生,但投的職缺並不是純技術的engineer職位,而是跟IT相關的PMTechnical consultant,希望多學習些其他領域的知識,有助於未來工作的經驗累積,因為兩種職缺都不曾接觸過,建議面試前先做足功課,了解工作內容

兩家外商的公司形象和類型截然不同,面試的方式和氣氛也非常有該公司的風格,首先我先分享在IBM面試的經驗:

ibm-logo-3  

IBM我投的實習職缺為Technical consultant。投了履歷約過了3個禮拜通知面試,原本以為面試和實習地點會在台北南港(總部),沒想到IBM會考慮我在新竹念書,剛好我也是新竹人,願意讓我在新竹分公司面試,當然實習地點也會在新竹,但我認為是因為我應徵的職缺的關係,畢竟Technical consultant需要實際接觸客戶並為客戶提供服務和解決問題,竹科有滿多IBM的客戶。如果是engineer的職缺還是會在台北南港,研發中心在總部。不過可以在新竹又是大公司實習,真的是一大誘因。

IBM我前後分別面試了兩位不同部門的主管,風格都挺相近的,主管們都是西裝筆挺、整齊OL套裝,所以建議面試IBM的衣著稍偏正式較佳。兩場面試都採1對1的方式,時間分別都達1小時至1小時半。面試問題分為三大部分:個人特質學校研究/專題方向未來展望。個人特質會針對你的自我介紹和履歷上所寫的自傳來發問,例如碰到問題的解決方式、曾經遇到的最大挫折等;學校研究為你目前的研究目標、論文方向和架構,建議提前將這部分彙整,分為動機目標困難點優點方法架構,這樣在回答問題時,較有組織性,回答的內容也會較完整;未來展望的問題大致分成短期和長期,短期來看會想知道你想在實習期間學到什麼,可以為公司做到甚麼,長期而言,對自己的未來發展有什麼想法和規劃,例如出國念書或從事哪方面的工作等。面試的過程中,氣氛都滿融洽的,掌握氣氛其實是最重要的,盡量讓主管對你產生興趣,對你好奇,想問你問題,大致上當下也能感受到錄取的機會高或低。面試完兩位主管約3個小時。通知我錄取大約在面試過後1個星期。

接著分享Yahoo的面試經驗:

images  

Yahoo的面試總共三次,前兩次為現場面試,1對1,皆約1小時半至2小時;第三次為電話面試,1對3,約1小時至1小時半。三次面試前後要一個月半。

面試地點為台北南港南軟園區,應徵職缺為PM(Product Manager)。衣著方面稍微休閒,整齊乾淨即可,畢竟網路公司風氣開放,穿得太正式,進到Yahoo反而顯得格格不入。

面試的問題不外乎與上面IBM的問題雷同,所以幾個方向還是需要掌握住,上述所說,要先做足功課,主管會問你什麼是PM,你認為PM在專案團隊中扮演什麼角色,先前我有去了解Product ManagerProject Manager的差異性,盡量搜尋並彙整相關資訊,讓回答問題時會比較有概念。然而Yahoo主管的問題多了更多想像空間和思考性,例如你認為未來電視會發展如何,希望它變成怎麼樣?這時候盡可能發揮你的想像力、創造力,也許天馬行空但不要太不切實際,是未來的技術可能達成的功能。在眾多有趣的問題中有一個印象最深刻:請問你怎麼追你喜歡的女生?老實說,當下聽到有些愣住,不過也立刻想到說這個問題背後主管的想法,跟一個產品開發生命週期的概念相似,可以以這個概念(導入期、成長期等等)出發來回答主管這有趣的問題。不過真正錄取通知在第三次面試後一個禮拜多,因為還要將履歷送到美國總公司審核,需要不短的時間等待。

面試中,不管是回答專業問題還是個人特質問題,我都認為邏輯性組織性最為重要,不仿可以在家對著鏡子或者找朋友先模擬對答練習,畢竟對答是第一印象中占最多的分數。這部分也是我一直希望可以讓自己更進步的地方。

最後選擇去Yahoo,進去實習之後,體會到網路公司的工作風格,讓我完全不後悔選擇到Yahoo來,實習生視為正職員工,實際接觸到真正專案,有各種意想不到的活動。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Eri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